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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四十一章 将白嫖进行到底  (第2/4页)
是我也不跟你含糊,毕竟我是做大事的人,为了三五百块钱跟你在这扯皮,实在是太没格局了。你这样,价格我们说好了,三千就三千。不过我要求分期付款。先支付定金五万,剩下的钱,三个月后开始支付,在六个月内还清你看怎么样?”    一听要赊账,周有光想也不想就拒绝了:“不行,必须要现钱。”    要是以二十年后的眼光来看,买房按揭三五十年再正常不过了,像陆逸明这种直接六个月就还清的,不但房地产商不乐意,估计连放贷的银行都不乐意。    你丫的才按揭六个月,我怎么赚你的钱?    但是,在1998年,分期付款和按揭,还是新鲜事。    1996年,在央行工作的李伏安受命将一本美利坚银行业审核手册翻译成中文,结果他被第十七章的一个问题难住了。    李伏安找不到mortgageloan一词的译名。最后,他弄到了一本在境外印刷的英汉词典,在里面找到了“按揭”这个译法,用来描述个人为了买房而从银行获得的贷款。    1998年之前,夏国还没有建立住宅地产市场,因而也不需要这种舶来的金融产品。在城市里,房子都是由国家通过无处不在的“工作单位”建造和分配。而在农村地区,农民在国家或集体分配给他们的土地上自己建房,根本就没有“按揭”买房的需求。    现在陆逸明要求先把房子买了,只给五万,剩下还有一百多万,分六个月还清,周有光当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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